除此之外,环境因素在重复性行为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如严重的环境剥夺可导致这灯行为的发生,当改善环境,提供丰富的刺激时,可减少重复性待业。 Thele 发现 1 岁以内的婴儿,大多数重复性行为或刺激的改变如照护者的更换、新玩具的呈现所致;或婴儿处于不警觉状态下对刺激的紧张。对年长儿童来说,重复性待业常发生于疲倦、无聊、被其他刺激分散注意或生气发怒时。此外,重复性行为也可能受到环境的作用而被强化,这常发生于发育障碍儿童中,例如当儿童出现自伤待业时引起照护者的注意,并允许儿童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这就强化了自伤生伤性习惯行为。在幼儿中,类似的环境因素可强化撞头,使其在发怒中撞头的现象增多。
吮吸手指
吮吸手指是指儿童自主或不自主的反复吸吮拇指、食指等手指,是一种幼稚的行为。婴儿早期可能有吮吸反射的存在,发生吮吸手指的行为可高过 90% ,这属于正常生理现象 。 随着年龄增长逐渐下降, 4 岁时的发生率仅为 5% ,学龄前以后慢应逐渐消失。国外有学者认为早期的这种待业可以减少儿童的哭闹,帮助入睡,起到自我安抚的作用,市场也有供婴儿用的橡皮奶头,称之为安抚器。但如果学龄前儿童仍存在难以克服的吮吸手指行为,并且干扰儿童的其他活动,或引起牙齿咬合不良等口腔方面的问题时应视为异常。
形成吸吮手指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有:
自我分化不良 : 婴儿还不能把自己从周围环境的客体中分开出来,将自己手指视为与乳头一样的外部客体而吸吮,多数幼儿在吸吮过程中还伴有咬的行为。
心理忽视 : 当幼儿因为饥饿而哭闹时,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未能及时给予哺乳,幼儿就会很方便地把手指作为进食对象而吸吮,久而久之就会以吸吮手指自娱。
选择玩具不当 : 在幼儿早期不适当地给孩子选择了棒状、条状的玩具,当幼儿用嘴体验到玩具与手指有类似作用后,丢开玩具的主要活动对象和方式便是手指,便进行吸吮,以满足心理上需求。有时,由于缺乏玩具,也会将手指作为自娱的方式,特别是有心理矛盾冲突与情绪问题者更容易出现。
睡眠习惯不良者 : 婴儿在没有睡意的情况下,让其躺于床上待睡,在待睡过程中,他会将手指含在口中,久而久之,便形成固定的睡眠习惯。
吸吮手指短时间内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长时间吸吮手指则可因局部刺激而使手指变粗变大,影响美观和精细动作,还可引起局部感染。如此习惯延缓至换牙以后,则可引起下颌发育不良、牙列异常,上下对合不齐,妨碍咀嚼功能。
4 岁以下儿童吸吮手指无需治疗,年长儿童如该行为不常发和(如只发生在睡前)或只在明显紧张时偶有,也列需治疗。但是,当该行为引起牙齿的问题和手指的变形,或儿童 4 岁以上,在多种场合下,在白天和晚上均有吸吮手指行为,则应考虑治疗。 `
咬指甲
咬指甲是儿童期常见的不良习惯行为。 开始于 3~6 岁,可持续至青春期,甚至可持续终身,高峰年龄男性为 12~13 岁,女性为 8~9 岁 。国外有报道 10 岁儿童咬指甲行为的发生率这 30%~60% ,至青春期时为 20% 。成人时仍有约 10% 。国内有报告 3 岁时的发生率在 17% 左右,到 5 岁时则为 25% 。在儿童期男孩与女孩相似,而青春期之后则男性多于女性。
该行为的发生与心理紧张和情绪不稳定有关。儿童开始咬指甲往往有心理因素为诱因,如家庭气氛不温和、父母关系不好、学习成绩不理想、家长或老师对自己的批评等,通过咬指甲这种行为可以减轻自我紧张,长久以后则形成习惯行为。有些儿童与未养成剪指甲的习惯有关。也有儿童是在模仿其他人咬指甲后而形成的习惯的。另外,咬指甲还有一定的遗传性。
该行为主要表现为反复出现咬指甲和指甲周围的皮肤,其他甚至咬足趾,严重时可咬大小鱼际处皮肤。所咬手指都被咬过,多数将指甲咬得凹凸不平,严重时可将指甲全部咬掉,一些儿童因反复咬指甲致使手指受伤,出现疱疹或感染。情绪紧张不安时复更易出现这种行为。
屏气发作
屏气发作是指儿童在剧烈哭闹时突然出现呼吸暂停的现象 。 多发生于 6~18 个月的婴儿, 7 岁以后少见。发病率为 4%~5% 。根据发作时的皮肤颜色,屏气发作可分为青紫型 和苍白型。一般青紫型较为常见,与呼吸调节的异常有关,苍白型与迷走反应使心率的减慢的关。
一些作者认为该行为是没有语言表达能力的儿童发泄愤怒的一种方式,儿童个体素质对该行为的出现起了重要作用,往往困难气质儿童更多出现屏气发作。出现该行为的儿童往往与环境或父母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冲突,通常是初次发作后受到父母不适当的抚育方式的强化而持续存在下来。贫血常加重屏气发作,经治疗贫血改善后发作减轻。
病儿当恐惧、疼痛、情绪受挫或严重气愤时即发作,表现为突然出现剧烈的哭叫,随即深吸气后呼吸暂停,伴有口唇发绀和全身强直,意识丧失,抽搐发作,随后才哭出声来。持续 30 秒至 1 分钟,严重者历时 2~3 分钟,发作后病儿常觉疲惫。一般 3~4 岁以后随着儿童语言表达能力的增加与剧烈哭闹现象的减少,屏气发作自然缓解, 7 岁以上很少出现。
屏气发作应注意与癫痫发作、心律失常、脑干肿瘤等相鉴别。
拔毛发癖
拔毛发癖是指儿童长期反复拔自己头发致秃顶的现象,也有的儿童拔扯自己的眉毛、睫毛、腋毛和阴毛等处毛发,极少数甚至拔扯玩具、宠物等的毛发 。 据国外报告患有拔毛发癖且致辞秃顶的患病率为 1%~2% 。未致辞秃顶的为 10% 。该行为一般发生于 1~5 岁,也可开始于青春期,女孩比男孩多见。
撞头
撞头是反复节律性地将头撞于硬的物体上的动作 。 一般 6~12 个月开始出现,据国外报道婴儿中的发生率为 5%~19% , 18 个月后明显减少,多数于 4 岁前停止, 9% 可持续至 7 岁。男女发病之比为 3 : 1 。撞头常常是婴儿最危险且最令家长担心的行为。
撞头的原因尚不清楚。部分病儿正在出牙或有中耳炎史。
病儿表现为用头有节律地撞击硬物的表面,一般撞头约 15 分钟,有时长达数小时。撞头时病儿显得很安静且放松。撞头动作常常发生在睡眠前、醒后、不愉快或情绪激动时,有时听到有节律的音乐后也可出现节律性撞头。由于经常将头撞于硬物上,因此撞击部位常有骨痂形成、擦伤等,但脑部通常没有损害,也不影响病儿的生长。该症常与其他行为如吸吮手指、拔头发、摇摆躯体等同时存在,部分小儿撞头动作消失后代之以磨牙、拉耳、擦鼻等其他习惯性行为或出现其他心理疾病。
身体摇摆
摇摆身体表现为缓慢的、有节律的前后摇摆身体,可发生在坐位或立位时 。 这种习惯动作多见于 1 岁内的婴儿, 2~3 月时先出现摇头动作, 6~10 个月出现摇摆身体, 10~18 个月达到高峰, 18 个月后明显减少,多数于 4 岁消失, 2 岁以后的小儿,摇摆身体的发生率为 3% 。
摇摆身体多发生在病儿听音乐或独自在摇床时,如果不予以制止,一次摇摆时间达 15~30 分钟。摇摆事一般很轻,但很重时可摇动摇床。该行为被认为婴儿的自我刺激或缓解紧张情绪的行为。发育迟缓和视觉损害的病儿更多见这种动作,消失时间也迟。
摇摆身体一般不会引起机体明显的损害,但当摇摆时间长,引起功能性的损害时则应干预。